中國商業聯合會商貿物流與供應鏈分會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
中國商業聯合會商貿物流與供應鏈分會(以下簡稱“中商聯商貿物流與供應鏈分會”)是中國商業聯合會分支機構。
第二條
分會以“服務于政府、服務于企業、服務于企業家”為宗旨,立足于商貿物流產業,圍繞商貿物流上下游合作、協同創新,聯合重點企業、重點機構、專家團隊,建立協同互惠機制,打造資源共享服務平臺,是推進我國商貿物流持續健康發展的中堅力量。通過服務組織成員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;提供規劃、標準、咨詢、培訓、金融、會議會展、企業市場宣傳與推廣、人力資源、商務合作等相關服務,也是商貿物流領域優秀領軍人物與行業精英的聯誼之家。
第二章 工作任務
第三條
1、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商貿物流方面的方針、政策和法規,研究現實問題,向政府部門反映企業的正當愿望和合理訴求,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;
2、受政府或行業有關方面委托,組織課題研究和實施市場調研與行業統計,起草行業發展規劃、構建商貿物流標準化體系;
3、開發信息資源,建立行業信息系統平臺,為會員、企事業單位提供信息咨詢服務;
4、研究制定行業信息化成熟度評價、客戶滿意度評測,表彰先進,匯集成功案例,組織經驗交流,開展行業示范試點宣貫工作;
5、加強行業頂層規劃設計。組織現代物流、數字經濟、綠色金融、現代供應鏈相關實踐與研究,提升現代商貿物流和流通經濟理論水平;
6、開展調查研究。包括組織考察、學術研究、開展合作與交流;
7、行業自律。制定行規行約,接受政府部門批準或授權委托,參與制定商貿物流標準、規范、信用評價體系等工作;
8、采取多種形式,面向行業組織開展商貿物流人才培訓活動,提高商貿物流服務水平、提升采購分銷領域與生產資料流通行業的隊伍素質;
9、組織會議會展活動。開展國際交流,推進商貿物流合作洽談,鼓勵商貿物流產業模式創新,提高商貿物流信息化應用水平;
10、組織編撰商貿物流行業發展報告及相關出版物,通過廣泛媒體傳播,為會員開展廣告宣傳、品牌影響力等服務;
11、研究制定行業誠信體系,及時披露信用信息,推動行業誠信建設
12、組織基層黨建,履行社會責任,發展行業的公益事業,參與和開展有益于行業品牌影響力的各種社會活動;
13、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第三章 入會要求
第一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
(一)擁護本會的章程;
(二)入會單位證照齊全,信譽良好,且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。
(三)在業內有一定影響力及行業地位;
(四)積極參加商貿物流分會的業務活動并愿意承擔相關義務。
第二條 入會程序
(一)有意成為本會會員的單位,提交《中商聯商貿物流分會入會申請表》(附件1)
并注明相應級別,加蓋公章發送到商貿物流分會會員處;
(二)商貿物流分會審核通過后,報中國商業聯合會會員部,提交理事會通過,并頒發副會長、常務委員、委員、會員單位證書和牌匾。
第三條 會員范圍
圍繞商貿流通、電子商務、物流配送、技術裝備等上下游相關企業、以及大專院校、學術研究機構、社團組織等有關企事業單位。
第四條 享有權利
(一)本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分享本會研究成果;
(三)享受本會人才政策咨詢服務;
(四)享受本會專家業務指導服務;
(五)優惠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大型活動、專題研討會;
(六)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;
(七)要求本會對其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給予支持;
(八)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第五條 履行義務
(一)遵守本會的章程及相關管理規定,執行本會的決議;
(二)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,保護本會的中間和最終研究成果;
(三)積極參與標準起草和提交的文稿;
(四)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;
(五)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工作會議等;
(六)按規定交納會費,并可自愿提供資助;
(七)向本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(八)未經本會授權,任何會員不得以中商聯商貿物流分會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及宣傳行為。
第六條 會員退出
(一)本著自愿自主原則,友好合作,本會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愿,經正式報告后,可退出中商聯商貿物流分會;
(二)本會會員單位退出應書面通知中商聯商貿物流分會秘書處,并交回會員證書及牌匾;
(三)會員一年不繳納會費又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緩交或減免申請,并經本會秘書處討論通過的,視為自動退會。
第七條 會員除名
(一)成員單位出現嚴重違反本會的相關規定,經理事會三分之二同意批準后,對該成員單位給予除名處理,并向全體成員通報;
(二)對一年內不參加分會活動、不繳納會費,又不提出緩交或減免申請的單位可勸其退會。